根据《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》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初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,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:
序号 |
科室 |
岗位 |
姓名 |
性别 |
出生年月 |
学历/学位 |
职称 |
学校 |
专业 |
1 |
核医学科 |
医师 |
崔兰兰 |
女 |
1978.10 |
硕士研究生/硕士 |
主任医师 |
兰州大学 |
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|
2 |
普外科 |
医师 |
蒲竞 |
男 |
1978.12 |
本科/硕士 |
主任医师 |
兰州大学 |
外科学 |
公示时间:从2024年9月9日到2024年9月18日,共7个工作日。
在公示期限内,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监督电话: 0579-89935020(人力资源部)
0579-89935017(浙大四院监察内审室)
通信地址: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行政楼
邮政编码:322000
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
人力资源部
2024年9月9日